瀏覽中央紀委網站,許多違紀黨員干部被通報了,后面還“跟著”他領導的大名。黨員干部違紀,為啥領導也被問責?因為權力和責任是對等的, 有權必有責,失責必追究。
具體出現什么樣的問題,會被問責?
簡單說,失責必問。具體說,對黨的領導作用沒有發揮、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走了樣、管黨治黨不嚴不實、選人用人失察、發生嚴重“四風”和腐敗問題、巡視整改不力的地方、部門和單位,都要嚴肅問責。
貴州省六盤水市六枝特區木崗鎮黨委忽視黨風廉政建設,導致班子成員11人不同程度存在貪污、受賄、收受禮金等違紀違法行為;
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檢察院多次違規組織公款宴請活動共開支480.32萬元,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2015年上海市委第二輪巡視中發現上海城建集團下屬城建置業發展有限公司涉嫌公款旅游問題,城建置業紀委敷衍塞責,僅憑當事人說辭和事后編造的材料起草了調查報告并逐級上報,城建集團黨委未經嚴格把關,就將不實結論寫入整改報告……
查處這些問題,不但當事人受到了嚴肅處理,該地方、部門和單位的黨委(組)或紀委也被狠狠追責。
問誰的責?問哪些責?
在問責這事兒上,一把手是關鍵,領導班子成員人人有責。也就是說,出了上面說的這些事兒,除了當事人被處理,同級黨委、紀委要被問責,相關領導也要被追究責任。
比如,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區烈山鎮烈山村原黨委書記劉某某伙同親屬及有關公職人員大肆侵吞村(居)集體資產,涉案金額超過1.5億元,儼然就是一枚“小巨貪”。劉某某被查處以后,暴露了烈山區和烈山鎮黨委、紀委落實“兩個責任”方面存在的嚴重問題,原區委副書記、原鎮委書記對劉某某包庇袒護,收受賄賂,謀取私利,均被立案調查,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這還沒完,烈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烈山鎮黨委副書記(時任紀委書記)落實監督責任不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烈山區委、區紀委主要負責同志也被實施了誡勉談話。
湖北省地稅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許建國在工作業務上的能力一直受到認可,但他在對稅務系統黨員干部的監督管理上卻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對有問題的領導干部放任不管,以致湖北省地稅系統問題頻發,比如所屬有的地稅局違規發放節日補助被通報,有的地稅局興建豪華辦公樓被曝光,甚至還有一位地稅局的干部在陪領導喝酒后猝死,而在2015年的抽查中竟發現,全省地稅系統領導班子成員辦公用房面積超標率超過60%!盡管省紀委監察廳有關領導不斷提醒許建國,他依然沒有擔負起主體責任,問題得不到有效整改。最終,許建國被免去職務,地稅局紀檢組組長許國勇也因為落實監督責任不力,一同被免。
一個個鮮活的案例表明,不管是黨委還是紀委,誰不落實責任就問責誰!
問責,怎么個“問”法?
要黑下臉來找典型,或批評誡勉,或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批評誡勉,就是由黨組織對出現問題的領導干部進行批評教育、誡勉談話,咬耳扯袖、紅臉出汗,起到教育、提醒、警示的作用。
組織處理,包括調離崗位、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降職等方式。
紀律處分,包括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等五種。
問責時具體采用哪種形式,要看情節輕重和相應的具體規定。
被問責了,會有啥后果?除了與批評誡勉、組織處理、紀律處分對應的相關后果外,一些地方還有特別“附贈”,比如江蘇泰州規定,單位一把手被問責的,3至6個月內不得提拔重用,且下一年度內該單位不得向上級黨委推薦提拔由上級黨委管理的干部;寧夏規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及其成員被追究責任的,取消本年度個人考核評優和評選各類先進的資格,有關材料歸入其個人廉政檔案……
問責不是一陣風。正研究制定黨內問責條例,完善和規范制度,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定期報告、典型問題公開通報制度,讓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